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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型供应链金融:机理、模式与启示 随着新技术被广泛应用、底层技术突破和应用场景拓展,数字普惠金融和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发展取得重要进展。在基于平台体系的信用转换业务中,线上化供应链金融成为主流业务之一,并逐步演变成平台型供应链金融新模式。平台型供应链金融模式是一种基于普惠理念和互联网平台技术的新型融资模式,其关键在于平台取代核心企业成为资源整合枢纽,以交易为基础,覆盖交易、采购、仓储、配送、售后等环节,重点解决的是平台上中小微企业或企业主的流动性资金难题,同时也对中小微企业技术升级、模式转换或流程重构等提供多元金融支持。本文通过分析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内在机制和模式,得出审慎发展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启示。 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内在机制 平台型供应链金融 数字化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重要趋势。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要求提升供应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强化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水平。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各方加强信息共享,在金融机构与实 体企业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紧密的关系,鼓励金融服务供给通过新兴技术为供应链提供结算、融资和财务管理等系统化的综合解决方案。 在此背景下,平台型供应链金融成为数字化供应链金融的重要范式。互联网化产业链金融体系成为商业银行和金融科技机构发展金融业务的重要方向,开放型、交互式、功能化的业务体系逐步发展起来,特别是基于电子商务平台或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供应链金融得到快速发展。平台型供应链金融是以互联网平台为核心,以上游和下游中小微企业或经济主体为核心服务对象的数字型金融服务体系。平台型供应链金融体系形成了与传统供应链金融“1+N”模式不一样的“N+1+N”模式,这里的“1”不再是核心企业,而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平台。平台可以是电子商务平台、大型互联网平台或者金融机构的综合服务平台。 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替代效应 互联网平台替代核心企业,构建开放型金融生态体系。传统的供应链金融模式基于一个核心企业扩展到一个集群,主要保护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形成“1+N”的金融服务模式。由于银行对核心企业较为了解,对其生产、经营和服务信息掌握得较为充分,对其上下游的交易、信息、资金和产品或服务等关联信息也有更多的了解,为其拓展上下游金融服务提供了信息支撑。通过长期实践,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成本和风险整体低于单一信贷项目。但是,由于国内具有核心企业功能的机构并不多,银行服务覆盖的时间和空间也面临硬约束,叠加银行运营成本收益考虑,大量中小微企业仍难以获得及时、便利、成本相对合理的金融服务。 在平台型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平台机构替代核心企业成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节点。由于平台生态是一个双边或多边市场体系,不同主体以交易行为构建关联关系,使得多样化主体替代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成为供应链金融需求方。基于互联网平台体系的供应链金融相较银行传统供应链金融具有四个重大差别:一是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中介是各式互联网平台,而不是银行,是以新中介模式来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这使得平台型供应链金融具有一定的普惠性。二是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需求主要来自互联网平台上的各类微观主体,包括企业和个人,金融需求多样性显著强于传统供应链金融,这使得平台型供应链金融具有更显著的生态性。三是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行为关联不是基于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生产活动的关联,而是基于各类交易行为之间的关联,产业链属性相对较弱,这使得平台型供应链金融具有更高 的开放性。四是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交易不受时空约束,而是跟随交易主体随机分布,这打破了传统银行分地区的经营边界,具有更大的覆盖面、便利性和开放性。 数据资产替代抵押担保,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是以核心企业关联关系作为风险管控的核心,以基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及交易关系作为风险控制的基本环节。但是,银行在给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仍然坚持以抵押和担保作为风险控制的基本方式。由于中小微企业自身经营风险大、过度依赖信贷融资、企业缺乏合格抵押品等原因,银行供应链金融一直面临风控和合规的硬约束。在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中,大部分中小微企业仍然面临抵押品或担保品不足等“准入门槛”的硬约束,我国银行主导的供应链金融遭遇增长“天花板”困境,一直没有成为银行信贷的主导模式。 平台型供应链金融以大量、真实、动态数据作为生态体系交易的基础。一定程度上,平台集聚的综合数据资产成为平台生态中微观主体的信用基础,并逐步成为抵押品或担保机制的替代,大幅降低了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准入门槛”,从而提高了金融服务可得性。国内诸多电商平台上的小贷产品本质上都是数字化后的小贷,能够提供无抵押和无担保的信用贷款等服务。平台可以通过自有信用评价体系评估融资需求方的信用水平,从而给予一定额度的信用贷款,或者针对平台自营供应商或关联企业,通过企业的交易行为信息及消费企业对相关产品的评价来评估相关企业的信用等级,从而给出服务对象的授信额度和资金成本。 行为数据替代经营数据,降低微观主体违约风险。在传统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企业经营数据是金融机构进行贷后管理的核心依托,但是,企业经营数据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还可能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况,这使得银行信贷的贷后管理压力较大。而在平台型供应链金融体系中,贷后风险管理主要依靠的是微观主体在平台上的实时交易数据以及交易对手的行为数据与评价信息,这使得金融服务对象的风险管理更加及时、真实和有效。基于交易和行为的数字化风控机制实现了对不同行业金融需求者更为统一、公平的准入标准,同时可定期测量并跟踪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水平及风险暴露变化。 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 数字信贷 数字信贷是平台体系金融服务的核心手段。一般情况下,数字小贷产品主要分为信用贷款和订单贷款两类。但是,从广义供应链金融角度来说,部分平台的个人消费金融产品也可以纳入其中。通过多年实践,供应链视角下的平台型数字小贷,包括转型网络银行后的数字小贷服务,基本呈现四个重要的业务特征:一是无需抵押物。贷款额度和利率主要根据商家经营行为数据而确定。二是融资流程简单。针对平台商家“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数字小贷实施自动化和便捷化贷款流程。平台商家在线填写借款信息并提交融资申请,系统在线审批(一般无需人工干预),一旦融资申请审核通过,系统即时发放贷款,所有流程在线完成。三是还款方式灵活。一般贷款期限可达12个月甚至更长,但六至七成集中在6个月以下,平台商家可以提前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也可选择贷款到期后一次性偿还。四是资金成本可承担。 在数字信贷业务模式中,技术应用和竞争溢出使金融服务准入门槛实质性降低。数字信贷服务特别是平台下的小贷服务可利用交易和行为数据,显著降低中小微企业或个人享受信贷服务的准入门槛,让更多企业和个人被供应链金融覆盖。一是缓解征信硬约束。在向长尾用户或信用“白户”提供借贷服务的过程中,数字信贷服务可动态应用大量交易和行为数据来替代传统征信信息,并成为长尾用户或信用“白户”获得金融服务“准入”的关键。二是跨越时间和空间硬约束。数字信贷服务模式的出现,使资金供求双方可以在不同的地域空间内进行在线匹配,相较传统金融模式,其较低的金融服务门槛大大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贷可得性。三是创造竞争溢出效应。数字信贷服务模式的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深刻重塑了金融市场现有竞争格局特别是供给格局。尤其是数字小贷特有的普惠性质和长尾效应逐渐“夺走”了商业银行的零散客户,让银行业不得不使用金融科技手段进行业务模式创新,以扩大金融服务对小微客户的覆盖广度和服务力度,进而间接影响了信贷分配,为中小微企业享受信贷服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数字保理 数字保理是平台机构针对自营商品供货商的保理融资服务,是针对供应链上游的金融服务产品。数字保理根据平台机构特别是电商平台在其平台上的采购、销售等财务数据以及历史应收账款融资数据,确定供应商的融资额度。数字保理通过数据集成完成线上风控,供应商可凭借采购、销售等财务数据直接获得融资,大幅缩短了放款周期。按照业务场景,数字保理一般可以分为应收账款池融资(以下简称“应收池融资”)和订单融资两种模式。应收池融资和订单融资的区别是:应收池融资面向各类大中小型供应商,把其所有的应收账款汇聚成池,根据应收账款规模(采购订单规模)对不同交易节点动态调整可融资金额;订单池融资客户针对大型供应商,其单笔订单额度较大,可单笔发起融资申请。只要供应商有采购订单入池,无论是单笔还是多笔,均可以随时随地发起融资。 数字保理发挥了技术支撑下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功能。在解决融资需求的结构方面,主要帮助供应商解决“融资难、放款慢、应收账款周转周期长”等短期流动性问题,主要优势有三点:一是融资效率高。借助大数据分析供应商现金流及运营状况,提供无担保、无抵押融资,联手商业银行,将放款周期大幅缩短至小时甚至分级。二是具有滚动性。利用动态风控与动态授信策略实时更新融资额度,通过大数据手段监控每个贸易环节和每笔应收账款,满足供应商的多次融资需求。三是风险小。数字化保理通过采用开放式系统架构设计实现与客户系统的灵活对接,保障客户隐私安全;控制供应商的结算款回款账户,保证结算款优先进行还款,进而将逾期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数字赊销金融服务 多数企业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采购中都会面临“缺少周转资金、融资成本高、存在回款及结算账期长”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平台推出数字赊销等金融服务,结合企业自身经营与征信资质在线快速评估、审批企业信用状况,从而使企业简化传统融资中难以避免的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高效获得采购赊销额度及合理的账款结算周期。数字赊销作为一种企业级信用支付类工具,提供分期付款和账期管理等服务,给予“先采购后付款”的信用支付模式,为客户提供包括信用赊购、分期付款、账期管理等在内的综合服务。 从融资模式的角度看,数字赊销广泛使用的是“预付账款融资”,可以理解为“基于未来存货的融资”。预付账款融资的担保基础是“预付款项下客户对供应商的提货权”。数字赊销金融服务满足企业采购和销售空档期下的“资金接续”资金需求,表现为“服务于企业短期采购进行直接输血”,即可以在一定额度范围内选择“先采购、后付款”完成购买和支付,资金由平台机构或合作金融机构支持。 相应的启示 作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参与者,诸多平台机构为数字经济发展和供应链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在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中,数字信贷、数字保理、数字赊销、票据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以不同方式和运作流程来满足不同主体的融资需求。经过多年运行,平台型供应链金融被证明是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和企业主融资难的一种重要实践方式。特别是基于平台生态体系的技术和数据赋能,使体系内的金融服务需求和供给能够有效匹配,从而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从业务推广角度看,平台型供应链金融整体具备五个业务优势。一是巨量动态真实数据及其处理为信息不对称这一核心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信息基础;二是数字技术使微观主体信用征集及信用评级方式多样化,技术性征信可以作为业务性征信的补充,进而降低微观主体的市场准入门槛;三是基于交易的各类数据特别是行为数据部分替代抵押品或担保机制成为授信的决定性因素,并且授信可以在线自动完成并适时调整;四是在技术支撑之下,各类金融服务可以跨越时空的约束,使金融供给侧大大优化;五是多维实时动态数据可以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依托,比传统贷后管理更具前瞻性和准确性,能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 当然,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也存在一些局限。一是平台生态性。平台型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平台,本质是一种再中介模式,平台的中介功能和生态体系完善是这种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而平台生态性是整个业务体系的基础,一旦平台生态被破坏,平台型供应链金融业务就难以独立开展。二是技术可靠性。技术赋能使平台型供应链金融得以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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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新动向 数字经济时代的供应链金融 数字经济时代,社会和商业形态都在经历数字化转型,推动着社会均衡普惠发展,数字化社会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数字化金融服务体系,也推动着我国供应链金融生态走向4.0智能化时代,业务模式趋向去中心、实时、定制、小额,产品和解决方案则以数据为底层支撑,借助于各类综合技术手段,实现供应链和营销链全程信息集成共享,进而提升服务能力和效率。 供应链金融的独特地位与作用 我国政府一直将深化供应链金融发展作为促进实体经济的有效途径,频出政策以促使其成为融资结构改革、金融服务实体、龙头带动中小的重要抓手。当前,我国正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其中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是国内大循环的基础,也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心,实现这一稳定局面离不开产业与金融的深度融合。供应链金融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外溢与流程牵引,将高等级的信用与高质量的数据结合,提高了供应链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资源可获得性,缓解了全链条的资金紧张和生存压力,在打通上下游堵点、提高链上资源配置效率、构建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方面,充分凸显了我国产业体系齐全的优势。 供应链金融生态的参与主体多元化 随着贸易活动与交易数据稳定增长、融资服务渗透率提高,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供应链资产规模和余额持续增长。产业生态、商业模式、技术创新和行业需求的多样化,促使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各类主体纷纷从各自的优势领域切入进来,其中既有各大央企及大型民企依托强大的产业背景、业务场景搭建的融资服务平台,也有大型金融机构借助资金富集、技术协同能力开发的金融科技平台。同时,原创技术公司、小型模块化解决方案提供商、软件开发及外包服务商,也穿插其中,各种类型的产品、解决方案创新层出不穷,相互之间既有竞争又有合作,通过发挥各自小而灵的独特优势,促使供应链金融从行业性向生态化发展。 数字化供应链金融的方向和路径 当前的技术实力距离形成“前瞻引领”还有巨大差距,特别是在“数字孪生、隐私计算”这两项技术与业务需求的交汇处,还没有形成实际应用和行业标准,大大制约了平台服务产业链和生态圈的力度与深度。“数字孪生”是指供应链+金融的仿真流程设计和运营,从创造场景、创新服务、创设供给、激发需求的角度,在虚拟空间试错探路,降低产品与解决方案投入生产环境后的成本与风险。“隐私计算”是解决跨行业多平台协作时各方底层数据同时满足“相互隔绝、完全可信”问题的数字化路径,这一问题如能解决,将彻底打通大中小型企业的信用流转,建成社会化信用和价值流转平台,实质性地支撑双循环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要成为行业引领者,不仅是实践领先,更要在概念、标准上领先,要有意识地先行几步加强前瞻探索,例如对应“工业元宇宙”的建设,创设供应链金融的元宇宙,从而打破知识壁垒,降低全产业链客户的学习成本,平滑其认知曲线。 一、 新经济环境下我国的供应链金融与数字经济政策脉络 1、 金融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政策共识和大势所趋 2021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强调,未来几年,要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要坚持“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原则,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能,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2025年实现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2022年1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任务和目标,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2、国家从“金融服务实体”的指导思想出发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 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不仅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更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将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创新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2022年10月,高层指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这是新时代对我们发出的最新号召和指引。 3、“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催生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 2017年5月,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发布《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17-2019年)》,提出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要“动员国有大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在线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商业银行要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 2018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鼓励企业依托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特许经营权等渠道进行融资,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4月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发挥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在推动复工复产、稳定全球供应链、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供应链金融模式创新,利用科技赋能金融发展势在必行。 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应用金融科技和数字技术赋能,可以通过货币政策调整利率,引导信贷资金直接、精准传递给微观市场主体,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同时,促进实体行业发展。 2022年9月,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2〕29号),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应收账款质押和保理融资,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金融需求。支持探索应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链上应收账款签发、确权、转让、质押等信息的记录和验证。鼓励用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服务平台,开发与中小微企业需求相匹配的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产品,拓宽应收账款业务范围,提升融资效率。 为了顺应政策要求、响应中小微企业需求、发挥国有大型核心企业作用、利用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华宝投资欧冶金服开发运行的“通宝”应收账款债权融资平台应运而生。 4、智慧供应链创新应用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服务绿色发展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培育100家左右的全球供应链领先企业,重点产业的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 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的统计分类(2021)》,其中对数字经济作了明确的定义:数字经济是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的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 2021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发挥金融科技对绿色金融推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科技应用,对工业企业、项目进行绿色数字画像和自动化评估,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 二、 供应链金融的行业特征及发展态势 1、 供应链金融的六大特征 从产业链和供应链角度出发,供应链金融的实质是金融服务提供者通过对供应链参与企业的整体评价(行业、供应链和基本信息等),针对供应链各渠道运作过程中企业拥有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以资产所产生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运用丰富的金融产品,采用闭合性资金运作模式,并借助中介企业的渠道优势,来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最终为企业、渠道以及供应链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提升供应链的协同性,降低其运作成本。 具体而言,供应链金融的特征有: 1)现代供应链管理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基础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适应新的生产组织体系的全方位金融服务,特别是一种融资模式。它不单纯依赖客户企业的基本资信状况来判断是否提供服务,而是依据供应链整体运作情况,从企业之间真实的贸易背景入手,来判断流动性较差资产未来的变现能力和收益性。通过融入供应链管理理念,可以更加客观地判断客户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运营能力。没有实际的供应链管理做支撑,就不可能产生供应链金融,供应链管理、运行的质量和稳定性,直接决定了供应链金融的规模和风险。 2)依托大数据对企业整体评价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前提 整体评价由供应链服务平台发起,分别从行业、供应链和企业自身三个角度对客户进行系统的分析和评判,根据分析结果判断其是否符合服务的条件。其中,行业分析主要考虑客户受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和监管环境、行业状况、发展前景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供应链分析主要评判客户所在供应链的行业前景与市场竞争地位,企业在供应链内部的地位,以及与其他企业间的合作情况等信息;企业基本信息的评价主要是了解其运营情况和生产实力是否具备履行供应链合作义务的能力,是否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与营运效率,最为重要的是掌握企业的资产结构和流动性信息,并针对流动性弱的资产进行融通可行性分析。显然,上述所有信息都有赖于大数据的建立(大数据指的是某事物所涉及的数据量规模巨大,以至于无法通过人工在合理时间内实现截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人类所能解读的信息的数据)。事实上,供应链运行中的每一笔交易、每一项物流活动,甚至每一次信息沟通都是“数据”,平台通过筛选、整理、分析所得出的结果不仅仅只是简单、客观的结论,且能用于帮助提高企业经营决策效率,搜集起来的数据还可以用于规划、引导供应链金融活动。 3)闭合式资金运作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刚性要求 供应链金融是对资金流、贸易流和物流的有效控制,使注入企业内的融通资金的运用限制在可控范围之内,按照具体业务逐笔审核放款,最终通过对融通资产形成的确定的未来现金流进行及时回收与监管,达到过程风险控制的目标。因此,供应链金融服务运作过程中,供应链的资金流、物流运作需要按照合同预定的确定模式流动。 4)构建供应链商业生态系统是供应链金融的必要手段 供应链金融要有效运行,关键点在于商业生态的建立。1993年,美国经济学家穆尔(Moore)在《哈佛商业评论》上首次提出“商业生态系统”概念,指以组织和个人(商业世界中的有机体)的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经济联合体,是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市场中介、投资者、政府、消费者等以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为中心组成的群体,它们在一个商业生态系统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各司其职,但又形成依赖、共生的生态系统。在这一商业生态系统中,个体虽有不同的利益驱动,但身在其中的组织和个人互利共存、资源共享,注重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共同维持系统的延续和发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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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翁啟文谈产融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探索设立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信贷保证保险 11月21日~23日,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在北京举办,在议题为“金融助力产业革新与全球合作”的论坛上,来自政府、企业、学界嘉宾围绕“金融助力产业革新与全球合作”议题展开演讲。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务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翁啟文发表演讲时指出,为推动产业与金融良性循环、协调发展,当前产融合作主要聚焦三项重要内容:一是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的作用,提升产融合作的时效。二是深化可持续的产融合作,助力工业绿色发展。三是创新政策一体化设计,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同增效。 谈及产融合作工作时,翁啟文透露,产融合作平台自2021年2月正式上线以来,聚焦融资需求对接、产融生态汇聚、综合服务管理,在“数字工信”整体规划下,通过建设科技创新再贷款、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稳链保供、工业绿色发展等多个特色专区,为重点领域融资提供针对性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累计入库企业达到了16万家,在平台上的金融机构达到了1300多家,助企融资接近3500亿元。另外,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为主要渠道支持人民银行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工具的落地,已累计支持企业3000多家,融资超过1600亿元。 翁啟文表示:“当今世界实体经济与金融高度融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创造历史性的机遇,同时赋予金融业新的历史使命。面对日趋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需要产业界与金融界协力推进产能合作,构建适配产业变革的金融知识体系和路径,这不仅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助力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进产业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产业与金融共生的根本保障,对于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翁啟文表达了几点看法: 一是健全金融的支持模式。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是非常重要,而且非常切合时代的主题,体现了金融部门对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的重视。翁啟文表示,建议针对产业链条体系内企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的改造需求,以未来全产业链效能提升带来的增值收益作为保障,集合发行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的专项债券,解决科创企业初期投入资金不足、投资回收期长、单个企业面临风险较高等一些问题,探索设立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信贷保证保险,开展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创新。 二是优化金融供给的结构。翁啟文称,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规模,推动股权投资、债券融资等向制造业领域倾斜,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贷款、首贷和续贷投放的力度,挖掘金融服务与不同行业新兴技术商业模式的结合点。另外,根据产业链、创新链不同环节的资金需求特点,设计个性化、差异化、创新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之与产业和企业的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全面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的长周期资金需求等相适应、相匹配。 此外,激发金融创新的新动能。翁啟文指出,需要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特别是在早期阶段、初创阶段的企业专门的考核机制,发挥金融科技在优化科创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中的作用,不断提高信贷决策的效率和服务的便利度。需要培育更多专注硬科技领域的投资人和产品经理,培养更多能洞察和总结产业经验,并转化为模型算法的高技能的人才和团队。 翁啟文最后称,在新一轮以数字技术集成应用为核心的产业变革来临之际,抢占数字经济发展的先机和新型工业化的制高点,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和引领全球发展的核心要义。要汇聚产业与金融的共识,携手探索金融支持产业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方法,合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的高水平循环,协同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来源:财联社
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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